今天和石虎協會、各環團的朋友、以及陳光軒議員、宋國鼎議員一起到縣府開記者會,在審查會議前表達銅鑼鄉竹森村8.3公頃農牧用地變更光電案不應通過的意見。
這塊案場面積相當大,且林相完整,又位於石虎重要棲地,若是為了發展綠能而砍樹種光電根本是本末倒置。
在過去兩公頃以下的案場,苗栗縣政府工商處和環保團體及業者,一起討論出了三階段制度,這個制度可說是領先全國並能好好做到把關的,過去的案子經審查後,除了林相完整保護良好的自然環境案場沒過外,其他要不是通過,就是在委員給出修正意見後再審。
本案銅鑼竹森光電案與其周邊是茂密且連續的樹林,農委會也已回函協會與縣府農業處,說明其位在石虎重要棲地的案件不應該開發。
綠能發展和石虎保育在健全機制把關下是可以達成平衡的,很高興專案小組今日會議結果建議不予許可,將送大會(專責審議小組)做成決議,後續縣府再據以處分准駁。
圖片來源: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
苗栗竹森村光電案場外兩派意見 專案小組建議不予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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